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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级市及重庆市绿色工厂奖励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2024/6/13    来源:节能低碳产业网

成都市

https://tfryx.tfryb.com/companyPolicyLibrary/policyDetails?id=1110115379767803904



(二)支持标准

1.国家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

首次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产品,分别给予100万、60万、60万、20万元的补助。

2.省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

首次被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认定的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产品,分别给予50万、30万、30万、10万元的补助。


遂宁市

https://www.suining.gov.cn/gongkai/show/bafadf1ad0988619c21b7e2b2660a044.html



第八条 支持企业绿色发展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节水型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对新获得能源管理体系、低碳产品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工业企业在屋顶建设光伏项目(建设容量≥0.1兆瓦),按建设容量给予每兆瓦10万元奖励,单个项目(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超出或不足1兆瓦部分按比例奖励。


阆中市

https://www.langzhong.gov.cn/zwgk/zc/zcwj_2733/202312/t20231227_1920317.html



第十条 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对在阆中新建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制造业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贴;对首次获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新经济示范企业、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研究院)、绿色工厂和绿色产品、企业技术中心的制造业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贴;对首次获评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新经济示范企业、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研究院)、绿色工厂和绿色产品、工业质量标杆、企业技术中心的制造业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贴。


南充市

https://www.nanchong.gov.cn/xwdt/ztzl/ncshqzczt/zcqd/202405/t20240509_1969598.html



第十条 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对在阆中新建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制造业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贴;对首次获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新经济示范企业、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研究院)、绿色工厂和绿色产品、企业技术中心的制造业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贴;对首次获评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新经济示范企业、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研究院)、绿色工厂和绿色产品、工业质量标杆、企业技术中心的制造业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贴。


宜宾市

http://www.yibin.gov.cn/xxgk/zdlyxxgk/tjxx/tjsj/202307/t20230711_1880183.html



在用活政策资金支持上面。积极兑现《宜宾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工业强市十条政策措施》,对首次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省级节水型企业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补助。推动出台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对国家级、省级绿色园区、工厂、产品,节能节水园区、企业,废水循环利用园区、企业等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给予更大力度奖补政策,持续提升产业绿色化水平。


眉山市

https://www.ms.gov.cn/info/5976/1144472.htm



对新认定为国家、省级、市级绿色体系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国家水效“领跑者”、省级节水型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认定为国家能效“领跑者”、省级节能降碳标杆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自贡市

http://www.zgda.gov.cn/zcwj/-/articles/19560821.shtml



支持企业绿色转型,鼓励企业开展节能、节水、清洁生产等绿色技改,对新创建为国家、省级绿色工厂的,一次性给予每户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新创建为省级节水型企业的,一次性给予每户20万元奖励。对新创建为国家、省级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单位的,一次性给予每户50万元、20万元奖励。


重庆市

https://jjxxw.cq.gov.cn/zwgk_213/zcwj/xzgfxwj/202402/t20240205_12908381.html



认定合格的园区、工厂授予“重庆市绿色园区”“重庆市绿色工厂”称号,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对已创建的国家级和市级绿色工厂给予相应的绿色金融等政策支持。优先支持绿色工厂实施的绿色技改项目申报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各区县应加强对绿色园区和绿色工厂创建工作的政策支持。


达州市

http://www.dazhou.gov.cn/xxgk-show-27573.html



五、实施绿色产业项目激励。鼓励实施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项目,对符合国家、省绿色产业界定且设备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的产业项目,按照设备投资额5%的比例给予资金奖补,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鼓励实施工业废渣、建筑废渣综合利用项目。对通过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认定的项目给予资金奖补。


泸州市

https://jhwsj.luzhou.gov.cn/xxgk/lzyj/bmwj/zcwj2/content_1018397



八、聚焦绿色安全,推动持续稳定发展对确定为国家级、省级能效领跑者或节能降碳标杆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奖补;对首次确定为国家级、省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含: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奖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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