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胥小龙 | 公共建筑节能迈入新时代

发布时间:2019/10/30    来源:综合能源大家谈

本期《综合能源大家谈》由中科华跃能源互联网研究院特邀嘉宾胥小龙,跟大家一起说说公共建筑节能从能效提升到绿色发展的历程和启示。


- 胥小龙谈 -


中科华跃:作为中国公共建筑节能政策制定的主要参与人,请您梳理一下十年来的行业发展。


我国的公共建筑节能工作虽然起步比发达国家晚,但发展速度快,以2005年《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颁布实施为重要标志,目前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管理体系。


新建建筑方面,逐步建立以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为核心的监管机制。通过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确立了新建建筑节能市场准入制度,确保节能强制性标准得到实施,同时根据公共建筑的特点,进行了制度设计,2007年,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要求大型公共建筑的布局要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方案设计必须符合所在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大型公共建筑设计要把能耗标准作为建设大型公共建筑项目核准和备案的强制性门槛,遏制高耗能建筑的建设,避免建筑外形片面追求“新、奇、特”,用能系统设计指标过大;2015年的中央城市工作会提出要按照“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突出建筑使用功能以及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保,防止片面追求建筑外观形象。强化公共建筑的设计管理,建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评估制度。


既有建筑方面,逐步建立以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为核心,促进节能改造的推进机制。2007年,建设部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其核心是通过能耗统计、能耗监测、能源审计、能效公示、用能定额以及超定额加价等制度的建立,激发市场动力,以监管推动节能,逐步培育和完善节能市场,促进节能运行与改造。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激发改造需求后,通过设定节能改造任务目标和实施财政资金奖励两方面措施,来撬动节能改造市场,将节能潜力激发为现实的节能量。国务院“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提出了1亿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任务,2011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财政部启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建设,每个重点城市下达300万到500万平方米的改造目标,每平方米给予20元的资金奖励,2017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和银监会启动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要求直辖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不少于500万平方米,副省级城市不少于240万平方米,其他城市不少于150万平方米,改造项目平均节能率不低于15%,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的项目比例不低于40%。


梳理我国十年来公共建筑节能管理的沿革可以看出,管理对象是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双线齐头并进,管理手段是行政强制与市场激励双管齐下,管理效果非常显著。从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的数据可以看出,新建的公共建筑基本做到100%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针对既有公共建筑的节能监管体系基本完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青岛、深圳等重点城区取得了突破,改造规模逐步扩大,改造后可以实现节能10%以上,节能减排和经济效益十分突出。


中科华跃:您认为公共建筑节能未来的发展方向是什么?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发展,要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用能体系,我国领导人在气候变化巴黎峰会上郑重承诺,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将于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为了落实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顺应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公共建筑节能发展走向必然面临着调整和完善。


首先,人们对公共建筑的功能需求会发生重大变化,更加期盼完善的使用功能、优良的工作生活品质和优美的空间环境,比如集购物、餐饮、娱乐于一体的大型商业综合体,航空、铁路、公路交互整合的大型交通枢纽等,新功能、新业态、新需求不断出现,这对公共建筑的建设、管理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二,公共建筑管理的内容会发生重大变化,将从能效提升阶段迈入绿色发展阶段。绿色发展是涵盖了能效提升的更广阔、更深入的发展理念,2019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将绿色建筑内涵从“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境保护”的建设者视角转向“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的使用者视角,进一步突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公共建筑的管理将把满足人们对公共建筑完善的使用功能、良好的建筑品质和舒适的空间环境的需求作为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此基础上开展能效提升和资源节约工作。


第三,公共建筑管理的手段会发生重大变化,将从政府主导向政府引导,以市场为主进行推动转变。在国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背景下,工程建设领域的行政审批制度正在发生变化,传统的行政管理手段,比如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等面临调整,通过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公共建筑规划、设计、建设、评价、运行管理全过程的节能调适、综合能源服务等新机制开始出现。同时,传统的激励扶持手段也在发生变化,财政资金直接补贴的方式正在逐步退出,绿色信贷、保险、基金等绿色金融支持方式正在不断出现,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质押融资服务等新机制开始在北京、上海、青岛等地进行探索。


中科华跃:您认为公共建筑领域如何推动综合能源服务模式?


传统的公共建筑节能,只针对建筑内部的围护结构、用能设备进行管理和改造提升,而随着体制机制的改革和技术的不断进步,在公共建筑大量集聚的商务区、开发区推动涵盖“源、网、荷、储、用”全环节、“一体化”的综合能源服务恰逢其时。


能源供给侧,构建以电为核心的清洁化、低碳化供应体系,不断提高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供应比例,提高城市、建筑的电气化比例。


能源输配侧,构建基于互联网、大数据,能够智能调度、适应大量分布式能源、充电桩接入的新型的城市智能微电网。


能源用户侧,在点上,提高公共建筑能效水平,发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打造太阳能光伏加分布式蓄电加直流建筑的新型用能模式;在面上,加强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在能耗统计、监测基础上,对城区、建筑的用能负荷进行准确预测,优化能源供给及供能网络配置,同时整合分散的负荷和用能需求,在电力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实施用电交易,开展电力需求侧响应。


目前,国家能源部门正在推进能源互联网试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正在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净零能耗示范区等,以上工作可以在公共建筑领域有一个很好的结合点,综合能源服务模式可以在公共建筑领域大放异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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