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国范围内组织节能减碳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6 来源:低碳节能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为了帮助低碳节能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产业联盟)的全体会员单位和节能减碳相关单位,更好地开展节能减碳科技成果转化,支持节能减碳科技金融服务,促进节能减碳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推动节能减碳科技成果的市场应用,向全国节能减碳市场提供权威、客观、公正的节能减碳科技成果评审服务,向全国提供采集、发布、推介节能减碳领域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信息和技术需求信息,搭建节能减碳产业技术服务和市场推广应用平台,在国家取消由政府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改由行业组织面向市场的科技成果评价新机背景下,产业联盟秘书处决定在全国范围内,为产业联盟的全体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和全国节能减碳企业、机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开展节能减碳科技成果评价、促进科技成转化、申报国家科技部或工业与信息化部的科技成果登记、推荐科技成果奖励等工作,并送国家科技部审核备案,且由国家科技部颁发科技成果评价证书,以及产业联盟的节能减碳科技成果评价证书和评价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节能减碳科技成果评价的内容
科技成果评价是科技成果登记、申报科技鼓励、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成果产业化、科技成果市场推广,申报国家、省、市、区、县级资金扶持的必要条件。
节能减碳科技成果评价是由节能减碳产业创新联盟,这一产业性、创新性、技术性的节能减碳专家,对全国范围内的节能减碳科技成果的科学性、创造性、先进性、可行性和应用前景等方面,所做出的客观评价结论。
二、节能减碳科技成果评价形式
以会议评价形式为主,特殊节能减碳项目可以选择通讯评价形式。
三、节能减碳科技成果评价的成果范围
除了产业联盟的团体会员与个人会员的节能减碳科技成果可以申请评价外,产业联盟团体会员与个人的下列节能减碳科技成果也可以申请:包括两大类技术特点,一类是节能技术与产品类如:电机节能、空调节能、水泵节能、电梯节能、空压机节能、中央节能、变频器节能、伺服节能、永磁节能、磁悬浮节能、环保型制冷剂、节能监控平台、管理节能平台、新型LED灯等,减碳类技术与产品。二类是减碳类技术与产品,如生物降解塑料技术与产品、空气净化技术与产品、新能源、监测仪器、机动车尾气净化技术与产品。还接受光伏、光热、燃气、燃煤和节水等方面的节能减碳科技成果的评价项目。
四、节能减碳科技成果评价所需材料
1、研制报告
主要包括技术方案论证、技术特征、总体技术性能指标、国内外同类先进技术比较、技术成熟程度、已推广应用及取得的效益情况,对社会经济发展和节能减碳生产科技进步的意义、进一步推广应用的条件和前景、存在的问题等内容;
2、国家法定机构出具的科技成果查新报告
3、国家法定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4、用户使用报告(至少两份以上)
5、经济效益报告(使用后产生的效益,如节约成本,减少维护维修费用、提高能效等)
6、成果证明材料,如专利、专著、论文等。
7、成果的社会影响材料,如媒体报道、知名人士评价等
8、社会效益报告
五、节能减碳科技成果评价相关要求
1、申请节能减碳科技成果评价的单位与个人,填写产业联盟秘书处提供的国家科学技术部印制的申请表。
2、节能减碳科技成果评价委托方,可以是科技成果的所有者,使用方相关管理机构。产业联盟秘书处根据委托方提交的评价申请和评价所需的相关资料,在审查通过并接受评价委托,与评价委托方签订节能减碳科技成果评价委托,对有关评价要求、评价费用、评价完成时间是否公开、评价结论等进行约定,并在规定时限内,严格按照科技部《科技成果评价试点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评价工作。
3、节能减碳科技成果评价会议召开的15个工作日前,将委托方的节能减碳科技成果的PPT,提供给产业联盟秘书处,汇报时间以45分钟左右为宜。
4、节能减碳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联系方式:
全国免费热线 :400-028-3855
座 机:(028)85177430(总机)转联盟秘书处
邮 箱:1272963027@qq.com传真:028-85193596
地 址:中国成都高新区高新大道创业路49号祥和节能集团总部五楼
邮 编:610041
低碳节能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2019年7月15日